雖已有心理建設,可一早看到東南亞五日遊飛了(最高差一檔亮燈),心裡依舊不是滋味,還是沒能夠抵抗這種短期的錯過,為了抒發一下,再唉一聲吧。

想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真是難上加難,本來就非聖人種,終究是痴心妄想。

還是受到了市場影響,今天些微增加部位,不過多數都是很小部位的買進,很標準的游擊戰,單量可能與自己3-5年前資產遠少於現在的一樣。偶而做做小散戶,別有一番滋味,唯一的壞處是操作個股大增,現在持股已約30檔。

第一季不少公司財報異常亮麗,可股價早就噴出的一堆,只能說這印證了台灣內線交易嚴重的問題,如果資訊能夠透明化,相信不會有這麼多弊端,可是在利字當頭下,怎麼可能?

昨天有看到,站在法律的立場,談林O益判決的文章,表示從法律觀點,雖法官部分認定有可議之處,可確實沒有明確的規範作為違法之依據,這種講法我並不認同。如果發現法律有漏洞,相關負責單位卻沒有設法補救,只單憑賣弄口舌說,這是法律沒有規定清楚的緣故,那不是回到了以前的非法治時代,反正都是誰的拳頭、財勢大,誰說了算,那要法律何用? 如果怕法官錯誤解讀或濫權,為何沒有制衡力量,如果無法用倫理道德來制衡,那還能夠依賴什麼。 老實說,看完後我只有更厭惡法律或從業人員而已,因為原來我們不是基於「正義」,而是基於「法律有沒有定清楚」,真是荒唐。

四月下旬做CB0.3-0.4%的微利,那筆錢今年收回,讓現在閒置資金又創了今年新高,可當前多數的股價,早已脫離安全的邊界,只能暫時擱在一邊吧。有在想,是否要去做8月多到期,報酬有2%多的CB,需要被綁住3個多月,外加一點點的信用風險(已現在CB價格近100,過去這價位尚無違約歷史經驗),其實這個選項不差,只是一直沒能夠滿足內心的貪婪,否則3個多月2%多,而且以我的資金是買得足夠量的,還想奢求什麼? 有時候起伏慣了,這種單純的小利,反而猶豫。

雖自認保守,可往往那種2-3%卻沒放在眼裡,實在真糟糕,我的貪婪相較很多人,實在高得多。從兩年前已不設定年度目標,可一直不可避免的與市場、表現更好的人比較,人的不幸往往就來自於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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