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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氣不過,還是要寫信過去罵一下,這算是一種釋放的方式,無力干涉,只能為自己被蒸發的錢感嘆。

看到新聞陳述貴局人員意見「投資人目前也只是應賣,並未完成交割,就算此案被駁回,投資人到時只是取消應賣,繼續持有」,但是投資人真的是沒有損失嗎?

*多數投資人將股票轉入收購帳戶時,市價都在15元以上,但後來都沒有辦法出售,這種關緊閉的造成的市價下跌,不是損失嗎?

*若政府有合理的理由,如發現該資金來源可疑,或查到該收購方有違法情事,那否定此案我們也沒有話說,可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要參與收購的股東平白無故遭受損失,我想這種政府機構,被罵也是應該的吧。

*請政府機關依法行政,違背多數股東的意思反對如果是合理的,那民主政治就該終結好了,我對於"金管會官員強調,國巨案最後結果是「政府共同決定的態度」"這種鬼話很反感,奇怪的不是民意的態度,竟然是政府的態度,請問此收購案到底妨礙了誰的利益?

*我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也不怕來查詢,但貴局是否能對自己的決策負責呢?

 

我必須坦承上述的行為是一種自利性的出發,必須要自我反省這種行為是否是損害別人利益下思考,會這樣想,主要是當前在看「經濟殺手的告白3」,有深刻的反省自己是否也是「強盜資本主義」的跟隨著,以投機的角度當然是希望公司運作越效率越好,但不可否認的多數沒考慮「外部成本」。這世上鮮少事情是對眾人有利而不傷害別人的理想狀態,因此自我期許能夠儘量的少傷害別人,這與賣藥廣告的「先求不傷身,再求有療效」是相同的觀念。

 

我知道凡事都要想到後果很難,也很辛苦,不過這是自我負責態度的追求,我只希望在批評人的時候,我經得起考驗,不是靠關係或權勢,完全憑道理是否講得通,當然暴力來臨時理性必須退位,這點沒辦法改,誰叫人們也是動物本性,野獸性格也是原有的本能之一。

 

每次開會,就會聽到一些奇怪的言論,讓自己覺得所見所聞的多數人真的很糟糕,一件相關的事物,已經run了一年多,對方都全程參與也非新人,然後還在問定義問題,真的很雞同鴨講,我真的對那種人有衷感到厭惡,其中一個還是第一學府畢業並且有在外留學,這也是我早就鄙視學歷的原因之一,唸書真的跟做事有很大的差異,況且會唸書後來亂七八糟的多的是,重點還是在對事不對人的一點上,人還是要依靠其做出來的事情做評判比較客觀。

 

今天這走法讓我感覺到短期會有反彈,只是反彈幅度我不知道,所以只會小幅度的參與。自己還有國X那個隱含的包袱在,我想短期都會很壓抑才是,看到平白無故跌掉11%(5月中旬申請轉換時到市價與今天收盤比較),況且下跌壓力都還存在(闢如今天一度重挫)。唉! 出來混的,常常在償還真的不太令人愉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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