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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作者蠻有意思的,朱學恆,一個年紀與自己相差不多,卻腦袋轉得很快的怪咖,從其做事不落俗套的方式,可以知道這類的人思緒靈活(正確與否須要時間檢驗)、具行動力,而創意就是秉持在思考與行動上,故作者以其一連串網路與創業相關經驗,來說創意這件事,算是相當符合的。

 

必須說,作者也算個踏對時勢的奇才,光靠翻譯《魔戒》,竟然可以獲得千萬以上的版稅,這筆收入成了其往後許多年的「各種人生嘗試」基金,有創辦基金會、創立公司、主持節目,還有其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性格不斷的有許許多多的社會事件爭議,其中其與廢死聯盟的交手我是認同的,如果不是親身遭遇或被害者親屬,還願意選擇原諒來支持廢死,其他的人光說些風涼的高道德屁話,真的可以撻伐之。

 

這本書薄薄的近兩百頁,用了很多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創意這件事,我認為多數是值得一看,所謂思想的累積往往就來至於自己突發奇想,或依靠別人的經驗或想法來啟發。不過其每篇創意內容後,都有著「荒謬創意包」,有些蠻有意思的,有些雖有意思卻太過鬼扯,我想這與其性格有關,並非單以道德、正義做事,這點我不太欣賞。

 

其提出的第四點,做自己喜歡的事,這點真的是非常必要的方向,如果沒有這種正面動機驅動,可能也無法長久的做下去。譬如作者說其是以「快樂」為出發點,所以不認同一定要痛苦學習才是正確的方式,舉了一些比較靈活的去學習各種學業上知識的例子頗為貼切,這就是其不想受拘束的性格展現。我想能夠展現創意,並做出一些成績來的人,往往要有這種不受拘束的衝勁M,否則反對聲浪與力量一定會把剛點燃的火苗吹熄的。對提到這點,是因為自己雖不能說知道快樂真諦或感到很快樂,但至少做一些讓自己不會不快樂的事,還是必要的。譬如,如何讓思緒不要閒得發慌,用閱讀、運動來填滿許許多多的時間,只要有獲得的當下,都會有總值得的感覺,不論這算不算快樂,自己都是喜歡這種感覺的。

 

在來就是一個世俗看法的自我調侃,看到年紀相仿的人,能夠有這樣的發揮,也算是令人欽佩(先不論其有些怪觀念),想想自己不禁有些自慚,沒辦法一人一種命,這也無法光想就能履及,人真的最好不要太常用比較來自我檢視,徒留困擾與不快而已。

 

自己因為缺乏創意,故前前後後也看了很多談創意、思考的書,當然當下的心還是亂亂的,不知自己是否有所成長,這可能要等未來有事情來考驗,才能看出自己內功是否增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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