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表達的不是有多認識自己,而是至少對當下自己看出一些侷限性。人貴自知不是強調自知有多少好處,而是經常回頭看看自己,可以減少許多期望落差,與不得意的蹉嘆。

我這個人太過固執,不願與現實太妥協,言談少讚美而不討喜,過於迴避利益,太強調高道德標準而不認同李斯的「倉鼠論」,儉樸會被視為小氣,就事論事顯得呆板枯燥,還有太多太多與世俗不協調地方,一時也難以盡述。至少我知道一點,要在所謂的事業成就上嶄露頭角,機會是渺茫的,不是對自我能力看得差,而是性格與處世態度是個大阻礙,說是致命傷也相當符合。我的自知之明在於,做自己與追求世俗成就上,當下選擇了前者,隨著年紀增長,離後者越來越遠,也不再期待事業上的名利。若不能以自己標準達成工作上的成就,那就放手吧!讓別人去闖吧!自己若不恥那些自私自利的高位者,反而去效尤之,只會成為更無恥的人。我的工作目標僅於利人利己,具存在價值即可。

若能夠有幸獲得財務自由,看來只有在投機上成功才能辦到,這部分是可以完全在高道德標準下實現的 (雖然多數人在這部分的行為鮮有道德意識),只要命運之神不要跟我開玩笑,是有一搏機會,但這條路的未來看不清楚。

即便看出自我限制與機會,也不代表可以做到,否則不會因公平性考量,離開自由的工作,轉向另一個被束縛的位置上。「自知之明」不是不會犯錯、犯傻,而是因瞭解能讓自己在錯誤後較快恢復平靜,不會一直怨天尤人下去,一時氣憤難免,讓情緒抒發沒什麼不好,但恢復平靜還是必要的。

我想自己有著悲劇性格,少了大起大落的鬧劇,能否收個好結局不由自主,心停止跳動的前一刻才能知曉吧!

人多半處於這樣的掙扎狀態,如余秋雨言:「在隱忍中期待,在期待中隱忍」,前提要隱忍時不失人格,期待僅限於利己利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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