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重要選擇,經常涉及生死。

一個傷感的消息,昨天一個三等親遭受意外,頸椎受創,現仍三度昏迷,當地的醫院不敢收,送往台北長庚,等待奇蹟中。

是意外,或其他未知原因,只聽說因丈夫身體不適,騎機車時突然昏迷,車跌落農田裡(輕傷),後座的妻子不幸在跌落時撞倒頸椎,二人都有古來稀的歲數。

聽家人說,該丈夫推說等女兒歸來導致早餐未吃就去運動,致使血糖過低,又可能是妻子沒有抱緊自己,才會受創嚴重,家人說時帶著氣憤,覺得這樣推託很沒意思。

自覺,這樣的說法情由可源,如果沒有找個台階讓造成意外的人下,難道期望人能坦承自己可能成為殺人兇手?如果不是惡意,難道要無心之過者,背負這樣大的心裡包袱?

家人又說,因春節期間,醫院住院醫師不敢開刀,該家庭的人也沒有力主急救,亦無熟識的醫療從業人員可以諮詢,就這樣空等奇蹟,真的很不該。可,自己想到,如果該家庭的家長-犯錯的丈夫,因內心的惶恐、愧疚不敢做出決定,子女也無所適從,而醫院又無積極的救治意願,這種看似消極的行為,會不會是多數人的選擇呢?如果這是多數人最可能的選擇,旁觀的聽聞者,口說要盡力,會不會只是非當事者之明,非親身遇到,說得輕鬆。

我當下只說了,我們無法做決定,無法提供什麼合適的建議,不要說太多比較好。

我試圖揣摩如果是當事者的家人,會怎樣做:如果無法獲得更多的醫療資訊,僅得到醫院方說急救的成功率很低,即便開刀成功,成為昏迷植物人等的機會很高,以這個資訊來研判,若是自己遇到這不幸,若事前能選擇,會放棄急救。

這想法可能多數人會認為是消極,沒有做最後的努力,可人生真的要奮戰到最後一刻嗎,即便從可得數據瞭解,最後奮戰多數是徒勞,只為了安自己的心,就一定要選擇多數人為避免被道德苛責,死馬當作活馬醫嗎?

我沒有說出來,這個想法,會讓人以為自己是冷酷的人,可如果諸多事情都希望自己理性大於感性,那涉及生死之事,就必須是個例外?

或許自己錯了,用理性來處理人情世故,可涉及家務事,關及生死,就必須一切從情,沒有去做最後的努力,就真的是惡劣的人?或許是因無能為力(不懂醫療,也無關係能動用醫療資源),或許只是遇事的茫然退縮,如果不是意謀,真的需要背負這種責任?

雖無迷信,可對於無能為力之事,還是相信著宿命論,如果人真的可以勝天,人生可以重來,非愚昧者,誰願意做宿命論者?

如果沒有惡意涉及,我的選擇永遠是,讓生者負擔最少的選擇,即便看似有些冷酷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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