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要離開,但都是確定談好下一份工作才說,這樣說只是告知,還是沒有真正做到尊重,我不論如何事前一直向年輕同事提到,想離開之心真的讓我知道無妨,我絕對沒有要阻擋人前程的意圖,只是想要知道是什麼原因想要離開,如果是現實問題,當然只會樂觀其成。可是,當都已經與對方談定,好像把時間拉得長一點是一種體諒,但這就是喜新厭舊的一種表徵,在意了新工作的承諾,卻沒有對要離開的東家,做出比較好的負責。

 

其實,我已經打算,為了避免小又不賺錢公司一直有人員異動的問題,我會想在下次找人時,把薪資提高,然後不喜歡才去請他(她)走人,把決定權部分掌握在手中比較理想。以往是希望讓新同仁養成有檢入奢易的目的,所以也不會想說起薪高一些,但是我想對於新一代的人這種期待的不合適的,沒人真正願意去體會那種「從低」做起,現實問題往往是個重點。

 

譬如聽到對方說,一開始談的薪水包含其他津貼,這對於其很受傷,認為有被騙的感覺,我真的覺得這件事又不主動反映出來,總是在要離別時才講,這與吵架時搬出種種的不滿是一樣的,都只是要自圓其說而已。現在的我已不想推卸責任感,如果沒反映過,那一定自己也有責任,人最好多反思自己,才能夠比較體會別人的立場,而聽到這一段我是不痛快的,反而會看輕這個人,只是差了這一點須要這樣嗎? 我想,多些工作以後就會發現,原來這大概 4-5%的落差其實是少的,只是年輕人沒有經驗去辨別。

 

不痛快的同時,也要反省自己的失敗,都不斷的明言很多事情都可以找我商量,我不會站在公司的立場說話,我只會站在道理面說話,不過看起來自己還是沒有被信任。人性中有一點很糟糕,先脫光給對方看(真實以對),反而會嚇跑對方,或被認為是傻子,我即便不重人際關係,自己還是要保持那份真,不能夠坦蕩對人的人,也不值得多所往來,言談都顯多餘。

 

慢慢感受出為什麼好老師稀少,要有足夠的耐心與毅力,才可能去啟發孩子們的善心與真意。而做好主管也是,我應該還不具備任何做好的條件,耐心與毅力都不足,而且想要真誠待人,也都沒有感受到別人的真誠回饋,真的有些挫折感,難道進入辦公室一定要變得虛偽或偽裝嗎?

 

總覺得,現實的人生經歷中,看到的都是人性比較現實、醜陋的一面,我太自命清高了嗎? 我只是認為,要做壞人就要夠徹底,否則還是做個問心無愧的人(並非自我感覺良好,而是經過反省依舊能說問心無愧)。

 

想走就走吧! 人的去留都是由己。只是還是希望自己未來能夠做到,除非現在這兒主管不能溝通,否則想走也不要先找好並已確定,只是來告知的感覺絕對不好受,人一定要推己及人,這樣社會才會健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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