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總會遇到一些環境的改變,像天氣突然的從晴轉陰,或下起了驟雨。以國家而言,除了極權,政黨輪替已成為一種常態(主要是雙方都爛,沒人可做的久)。而公司也會因權力爭奪而讓經營權轉移,如果親兄弟都會爭產撕破臉,辦公室政治上的變天應是人類爭權奪利下的小兒科而已。

 

我試圖想想,如果在公司變天之際,對於不同人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將公司分為中高層、中層、中層以下三種):

1.     中層以下的員工受經營者改變的影響最小,這群人雖是公司營運的基礎,但重點是在有人必須做這些事,而不在意是誰做。這群人還沒有站在需要爭鬥的舞台,產生威脅性,唯一的考量是自己的心。

>身為這群中的人,唯一會影響的是那些有企圖心的人,對於混一口飯吃的人誰當下都一樣,而具企圖心的人(多數是年輕人)就必須藉由自己判斷,新的經營是否有發揮的機會,也因為年輕、 相對便宜,即便想轉換困難也不大,便宜永遠有一種無可取代的競爭力。

2.     中層的人影響是中度,只要沒有明顯的立場色彩,相信這群人也不會是新經營層會首先注意的對象。即便在變天時沒有立即上的威脅,但這群人真正的威脅是當前或未來社會趨勢,由於不夠便宜,又還沒佔到有利的位置,說實話也算是可有可無的一群。我應該是在這群裡,所幸現在年輕的族群多數不太爭氣,讓我覺得威脅性不大,可是中間被擠壓、陷入淘汰,會是一種配合M型社會的一種趨勢。

>如果個人意識不強,其實誰當家沒差,但是對我而言,個人風格鮮明,所以誰當家對自己的影響蠻大的。如果不能做一些自己認為「為所應為」的事,離開是遲早的事,我的「對事不對人」工作態度一直沒變,人一直不是我考慮的優先,所以影響的我多數是事情,而人若影響了事就會影響了我。但我是站在沒家庭的前提思考,如果有家庭責任需要多考慮一些現實面,畢竟照顧家庭是一個不輕的責任。對我而言,要我走很簡單,直接說即可,不會賴著是自己的一個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     中高層的人永遠是最受影響的一群,這裡原先就是小群體或標籤滿天飛的地方,當然有很多人都是至少雙面的存在,不過過於雙面會降低信賴感,信任在這群人中最是重要,能力反而是其次的,試想誰願意用不信賴的人。

>這群人中,那些立場鮮明或已經貼上固定標籤的人,變天後離開是遲早的事,除非是那些「雙面人」,不過過於雙面的壞處就是只會是外圍的人,不會是核心的人。立場鮮明的人,離開時機要看原先的老闆是否另起山頭,尚未明朗之前,能採取的只有被動的應對,反正也無心於變天後的工作,被架空或冰凍也無妨,短期反成為一種休息的好時機。當然能夠休息多久,端視原老闆另起的速度,與新東家的容忍度。

>沒有立場鮮明的人,只要不是從事幕僚工作,其實誰當家的影響少些,除非自己的位置是權力核心,因為這些位置是新經營層要酬庸或安插信賴人的。如果位於中高層但非核心位置,只要沒有標籤,還是可以暫時的維持下去,剩下的只有自己是否認同新經營階層了,如果還是混一口飯吃的考量,那也是誰當家都沒差。

>沒有立場鮮明的人,如果是幕僚工作,那就會陷入一段的混沌期,畢竟幕僚工作是因人設事的,必非必要。處在這個位置的人,只能嘗試性的看看原先的功能是否為新經營層所需要,如果沒有,那還是遲早會被整頓的。

>即便沒有立場鮮明,只要處於核心位置,在新經營層接手後,如果想要留下來,那除了先輸誠,看看被不被接受才能知道去留了,重要的位置沒有模糊空間,沒有人會把重要位置留給那些無法掌握的人,所以這些人必須表態。

 

以上只是概略的想一下,不同位置的人可能會面臨什麼變動,又或應該要如何面對。有一個不分位置的影響就是對於新經營層是否認同,如果不認同,離開是不分位置的,僅是時間的長短而已,這對於還不想混的人,能否認同永遠都是決定去留的重點因素。

 

也會想站在新經營層的角度去思考,對於不想要的人可以如何處理,最好的是願意給分手費(遣散費),如果不願意那就採用兩種方式:

1.     迫其主動離開,可以採用兩種方式,第一是投其所惡,先知道他不能或厭惡做什麼,然後把其放在這些位置上,其自然會走。第二是借刀殺人,可以利用其部屬來架空他(她),讓其難堪,不得不選擇離開,又或利用肯歸屬的人,迫其去逼走那些不喜歡的人。

2.     直接請他走,如果要來抗爭的話,說實在的只要是中高層的人,只要坦白跟他說如果不走,對採取手段對付他(她),調查過去是否有些便宜行事(沒有人是真正沒有缺失的),又或不合理的要求即可。

 

當然對我這種人最簡單了,說一聲就好了,公平合理是要對適合的人才能爭取,如同在路上與人起糾紛,如果對方式流氓或凶神惡煞,還會想爭嗎? 而且合則來、不合則去,一直是我的原則之一。

 

不過,若是在經營層變化之際,我還是希望維持一個原則,那就是對事不對人,只要在的一天,可以閒散(我一直認為做事不是忙與盲,而是做必要即可,如同打蛇打七吋一樣),但我不會以自己的想法凌駕公司的利益上的,可以沒有位置,但我會要求自己做任何事還是以不管誰當家都應會用的方式,以公司利益為上多數人是不會感激(這與人的自私基因有關),但我只想對得起自己而已。

 

現在這種開放思維的社會中,通常做事會達到目的即可,除非對方頑強抵抗,又或遇到瘋子,否則沒人會無聊去做趕盡殺絕的動作,畢竟把事做絕了會有代價的,把人逼急了也會反撲的,也還有被爆料出來引發社會負面觀感的風險。因此若非是瘋子,多數人在爭權奪利時,都不會把事情做絕。如果遇到瘋子,那也沒有辦法,因為來陰的,防不勝防,屬於弱小的一方,如何能夠擺脫弱肉強食的食物鏈呢。

 

以上都是隨意想想,反正多想想沒差,人的腦袋閒的發慌也不好,我都會嘗試對事情先胡思亂想一番,算是為未來可能遇到時一種潛意識的建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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