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挑剔性格經常讓生活周邊的一些小事,帶來一些小小不愉快,但又能怎樣,都不知能否管的住自己,有怎能管別人。也是因為多數人無法設身處地的想一下自己到底會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與不便,所以才說人們都有著或多或少的「自私的基因」呢。

 

常回想起自己第一份工作時,是一個不計較並攬事情在身上不會抱怨的人,當時不會想要引起同事的不快,即便對方真的沒做些什麼(蠻混的)。可是時間經過、想法變了,卻不再接受這種共樂樂的思維,不會想過度的展現,卻也看不慣那些行事缺乏責任感的人,我想這是「修身」後導致的一種副作用,當自己的道德標準提升,很難不會把一些標準轉嫁出去。會這樣也是自我要求真誠的關係,所以我好像開始走入的灰色的人際關係中,而我又以更封閉的生活態度來回應。

 

我常表示,認知之中人類沒有好壞之別,只有行事中帶著善意與惡意多寡之差,因此即便我自認高道德標準,也只能做到80~90%的善意,還是會有一些反射性動作的惡意(別人的挑釁,個性使然會嘗試反擊),而對於自私行為也偶而會以惡意來反擊,因此只能說,我的世界裡不在以好壞來定義,這種分類過於武斷,但善惡多寡的模糊分別還是帶著濃濃的主觀,沒辦法腦子長在自己頭上,而判斷這個動作沒法不取決於主觀。現在如果有人說能用客觀做出決斷,我只能說如果不是涉及自然界那種數十年不易變化的事,一旦涉及不確定,這種客觀決斷就是鬼扯、狗屎不通。

 

慢慢捨棄圓融,是因為這個世界在我的心裡,已經脫離了輕鬆生活的階段了。如果不再可以輕鬆謀生(賺錢),我們還一直採用舊時的儒家思想,這會讓社會慢性走向滅亡。但卻仍有著多數人反正只要顧及自己周邊即可,剩下的誰能夠管得著之殘毒。我傾向法家,只有一個簡單的理由,亂世用重典。

 

當然也不是硬梆梆的重法、講理,還是可以有人情,只不過不想一直重複著人類的老路,永遠都是關係、追求名利的失去自我價值的妥協。明明再看到別人這樣做的時候,多數人都會忍不住的不屑、罵三字經,但是自己做的時候卻沒關係,這才是顧及人情嗎? 應是自私的顧及個人私情吧。

 

以上都是沒意義的小抱怨,人之所以為人,也會讓歷史經常重演,就是因為人性使然,所以瞭解了常會有一種無力感,加入也不是,不加入也不是,自己應是處於那種夾縫之中吧,所以才會經常的一個人,或著躲在暫時不用去理會真實人性的閱讀中,閱讀是去加深人性的體悟,但無須真正的去利用人性,達成自利的目的。

 

因此我也會在不滿時咒罵幾句,有時也帶著三字經,但最後多數都會算了,第一這是天性自私之必然,第二又說也沒用,有時很不喜歡自己的怯懦與遁世,沒法子這就是我的人性,經常會有矛盾之舉(思緒、行為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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