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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並不是要如同John Bogle Enough」書中,討論一些人生哲學,畢竟我還不到那種Level,講大道理的說服力也還不夠。這裡我是想要思考,到底一個人是否要把投機(或投資,以下以投機代表之)納入人生的工作範圍之一,如果這件事能夠提供合理的報酬,那為何不去做呢?

 

情境分析:前提假設是把投機當成生活的一部份,可能經由選擇成為正業或副業。

1.     如果工作能夠提供「付出與回報」相稱的薪水,如果工作性質不適合或無法兼顧投機(會被開除),那努力工作即可,反正不用去與市場廝殺,把這份精神、氣力留給工作,還是能有所回報。

2.     如果工作能夠提供「付出與回報」相稱的薪水,也可有餘力兼顧投機(會被開除),那很簡單的比較工作與投機之風險與報酬即可,誰的單位風險報酬最高者,即勝出。

3.     如果工作無法得到「付出與回報」相稱的薪水,也沒有忙到不能分身做其他事,那確實必須要思考兩條路,去找「情境1」的工作,或者尋找其他生活的重心(替代那無法多付出而回收的部分,這部分也可以是去從事投機)

4.     如果工作無法得到「付出與回報」相近的薪水,工作性質也不適合或無法兼顧投機(會被開除),那我想這時候理性的可能是去尋找新工作機會,若乏人問津則接受現實吧。

 

這關係可以簡化說明如下:

工作與投機的思考

工作之「付出與回報」關係

相稱

不相稱

工作是否有無餘力做不會被開除的事情

有餘力

比較誰的單位風險報酬高

工作與投機兼顧

無餘力

致力於工作

尋找新機會

 

 

 

 

 

 

 




自我分析

ú   我還沒有遇過第12種情形,只有遇到那種做再多還是領得比較少的工作,我想這種好運這輩子不知能否降臨,如果可以單純的做多少,拿多少,我想自己會選擇努力工作即可,何必去與天為敵,徒增不確定性。

ú   我的經驗都是第3種情形,但換了幾次都沒有出現12情境,所以我選擇了工作與投機兼顧,若投機還是可以帶來正報酬,使二者相加大於一,那當然會去做了。

ú   4種還沒有遇過,可能是還沒命運多蹇到這個地步。

 


以上的確有自圓其說的感覺,其實只是要說明人都在追求「多少才夠」,一定是對現況不滿足,才會願意去增添不確定性。當然,純粹貪婪的例外,一旦貪婪永遠都不夠,則發散到無法衡量。另外,不論是工作還是投機,有一個重要前提要遵守,不能影響個人的生存(失去健康或極度痛苦),否則就沒有工作或投機的必要了,反正遲早都可能不想活(或活不了),何必留戀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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